(广州12日讯)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多项研究指明,新型冠状病毒源自野生动物,如蝙蝠、穿山甲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紧急立法,明确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又决定授权县级以上政府,根据防控需要,可以在12个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香港《星岛日报》报导,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周二审议通过《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由即日起施行。
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决定明确提出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分别对野生动物的交易消费、食用及其违法责任三处作出详细规定,要求严禁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交易、消费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交易、消费活动。
在个人责任方面要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不得滥食野生动物,对于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滥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将进行追责。
广东民众嗜吃野味,2003年爆发的“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SARS),广东是源头,相信和野味有关。新冠肺炎爆发后,民众呼吁当局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声音十分强烈。
可征用私人财产抗疫
与此同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紧急会议上,即时授权广州市和深圳市政府,在必要时可依法紧急征用房屋、设施、物资等作应急防疫应变。
香港电台报导称,此举是中国改革开放后首次,亦是2007年《物权法》后,首次政府被授权有紧急权力征用私人财产。
广州和深圳规定,市、区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必要时可依法向单位或个人临时征用疫情防控所需的房屋、场地、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要求相关企业组织相应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
据2007年起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被征用财产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返还,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