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基于互助条约,在2016年至2019年间,新加坡向大马执法机构寻求逮捕和引渡超过55名通缉犯;新加坡执法机构亦协助大马逮捕逾25名通缉犯归案。
新加坡警方说,新国是援引马新两国签订的刑事程序互助法第121条文,要求大马协助逮捕潜逃的通缉犯归案。
这些通缉犯涉及谋杀、盗窃和商业罪案等严重罪行,造成新加坡逾1亿2000万新元(约3亿6000万令吉)的损失。
新加坡警方是针对有关课题近期引发的热议和猜测向媒体阐明此事。
新国警方指出,这项互助协议能让新加坡引渡在新加坡犯案后,潜逃至大马的罪犯回新国接受法律制裁。
两国警方合作的其中一个案例,是大马警方于2004年逮捕在新加坡谋杀中国籍8岁女童黄娜后,潜逃回国的大马籍嫌犯卓良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