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21日讯)中国科技巨企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律师团队,当地时间周三向加拿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立即中止引渡孟晚舟到美国的法律程序,因为引渡并不符合加拿大的“双重犯罪”标准。
所谓“双重犯罪”,是指美国提出引渡孟晚舟的罪名,必须在美加两国都属于犯罪行为。加拿大去年12月1日应美国要求在温哥华机场拘捕孟晚舟,美方指控她涉嫌欺诈,就华为在伊朗的业务误导汇丰银行,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加拿大其实也制裁伊朗,但孟的律师辩称,美国的制裁条件和加拿大不一样,意指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禁令在加拿大法律之下不构成犯罪。不过,美国已将华为试图规避制裁禁令的努力定性为对银行的欺诈行为,而根据加拿大法律,金融欺诈是违法的。
孟晚舟的律师声称,针对控诉孟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任何人因孟所谓的行为而蒙受了损失,虽然据美国法律系统不须提出损失证明,但在加拿大任何涉及欺诈的刑事定罪,证明损失是必要的一环。
引渡孟晚舟到美国的聆讯最快2020年1月展开。她否认自己从事任何不法行径,反对被引渡。目前孟晚舟获得保释,可以住在家中,也享有外出自由,但不能在外留宿,也必须在脚踝佩戴全球定位系统跟踪器。
另一方面,美国商务部周三证实,已开始向美国一些公司发出许可,容许他们向被华盛顿列入黑名单的华为提供非敏感的货品。华盛顿周一刚宣布,决定延长允许美国企业与华为交易的许可90天,商务部长罗斯曾周二表示,收到约290宗企业许可证申请,正向部分企业分别发出拒绝意向通知和批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