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 )无耻男子花250元(约750令吉)拜托女生提供手淫服务,过程中却偷拍视频,然后假扮他人拿视频来要挟她。
被告是20岁的伊科曼,他共抵触4项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和1项防止骚扰法令;受害人是一名16岁少女。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根据案情,去年11月,少女在网购平台寻找兼职工作。被告起色心,通知少女他有份行政工作,但之后表示会支付100元(约300令吉)看少女的裸体,或800元(约2400令吉)与她性交。
少女虽拒绝性交,但答应裸体。去年11月16日,少女到被告家,被告要求少女坐在床上,两人脱去衣服后,被告开始触碰少女的身体,期间被告出价100元(约300令吉)要少女帮他手淫。
食髓知味后,被告想索取更多,表示愿意支付50元(约150令吉)触碰少女的私密处,少女没拒绝。被告也偷录下少女的猥亵视频。
去年12月12日,被告通过社交媒体联系少女,想与她发生性关系。被告假扮成他人,表示在网络上看见少女的性视频,想要帮助她。
当少女著急询问要如何删除视频时,被告表明他用100元买下视频,但开出条件,要求少女跟视频中的被告发生关系才能删除视频。少女不情愿,被告想用其他恶招,一时要求少女口交,一时要求少女在网络视频展示裸体。
这些要求都遭少女拒绝,最终少女在家人的劝导下报警。
控方指被告不仅一次犯案,要求法官判他进入青年改造,但代表律师指被告十分懊悔,要求判缓刑监视。
法官基于被告年纪轻,又是初次犯案,要求控方提呈缓刑监视及改造训练的报告,案展至本月26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