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台北23日讯)对于台湾政府周二表示希望派员到香港,将出狱后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押解到台湾,香港政府周三凌晨发表声明回应指,台方此举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
综合媒体报导,港府声明指,台湾执法当局在香港没有执法权。陈姓疑犯是台湾通缉犯,今次是自愿到台湾自首。他出狱后是自由人,港府无权对他施加任何强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选择的人陪同下赴台,台方在他抵埠后可将他拘捕。台方若愿意处理陈的自首,应立即取消对陈的入境管制,才不会令通缉令自相矛盾。
港府指出,杀人案发生在台湾,死者尸体、主要证人、证物及相关证据都在台湾。台湾对本土杀人罪行绝对有司法管辖权,陈既然自首,台方应先接收他。在港方的证物方面,除了陈自愿带往台湾的证物外,其他证物,港方会在法律容许下尽量配合台方请求,根据程序处理。
“妄指有政治图谋”
港府称,过去一年多,港方多次表明乐意向台提供合法可行协助,以便台方调查。我们更在今年3月正式向台方提出派代表团到台磋商杀人案的协作安排,但不获正面回应。对台方至今仍然坚持香港无意受理,这不反映事实,港府对此表示失望。
港府强烈反对台方妄指陈姓疑犯自愿自首有政治图谋,并相信若台方真心秉持公义,应务实处理,不要将事情复杂化,案件希望可以有所进展。
台批故意拖延时间
对此,台湾陆委会稍后再发声明,批评港府漠视台方移交请求,是纵放疑犯,漠视受害家属感受,一切恶果,都应由港府承担。
声明指,港府放弃自身应有的管辖权,又漠视台方提出的请求,刻意拖延时间,不将疑犯移交,更公然主张让疑犯自行坐飞机到台湾,达成“自首”的政治目的及安排,令香港成为罪犯天堂,做法匪夷所思。
陆委会又指,港方以自首方式处理案件,意味若陈同佳不愿自首,港府对他逍遥法外并无所谓,做法不负责任。
陆委会批评港府今年3月提出的磋商是基于妄想《逃犯条例》能通过,台湾不可能为伤害人权自由恶法背书,又指台方去年曾3度向港府提司法互助请求,亦不获回应。
陆委会又指,提出派员赴港押解陈同佳返台,请求香港同意,正是司法互助,港府指台湾不尊重香港管辖权,是不知所云,批评港府态度前后不一、蓄意欺瞒,相信舆论自有公评。
台湾总统蔡英文当天也强势回应,指此案凶嫌已是台湾通缉对象,是一个受通缉凶嫌,在此案没有所谓“自由行”、“背包客”问题;只有“逮捕”没有“自首”问题。“既然香港政府不愿行使管辖权,替受害的香港人伸张正义,这件事就由我们台湾处理。”
此外,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建议,双方应在机管局安排下,当地执法人员下机后在机场转机层范围,在不入境情况下等候陈同佳自行过境会合,再陪同他回台湾,这是尊重双方可接受的做法。
他说,只要台湾取消陈同佳的入境限制,就附合香港法治精神,希望事件不会涉及敏感政治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