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一名雇主批评女佣工作表现不好,有意撤销工作准证,女佣心怀恨意,展开报复计划,与雇主共度春宵后,报案谎称遭雇主强奸。
一手策划报复的是28岁的拉美迪恩,她在受害人家中担任帮佣一职。
被告今早承认一项提供假情报给公务员控状,内容指她在今年4月24日傍晚7时许到警察广东民大厦报假案,称受害人未经她的同意下,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根据案情,被告在4月21日报案,她当晚在录口供时承认,她和受害人两情相悦,没有强奸一事。
她袒露会报假案是因为得知受害人有意解雇自己,而受害人认为被告工作表现差强人意,想撤销被告的工作准证。惟3天后,被告第二次录口供时,忽然反口指雇主强奸了她。
被告告警员,事发当日(4月21日)她在小孩房间里睡觉,期间雇主曾进来查看小孩,随后离开不久后再折返进门,叫被告独自到他的房里。
之后,两人坐在床上聊天,雇主声称感到孤独,一把将她推到在床上。
被告称雇主试图掀起她的上衣,但她阻止对方。可受害人将大腿压在她双腿间,也强行脱下她的衣物,强奸了她。事后,被告在她体外射精,还要叫她去清洗。
警方发现被告两份口供有所矛盾,便让被告录制第3分口供。这时被告仍重申遭到受害人强奸,也表示自己试图推开受害人,挣扎了一番。
警方因此联系上遭指控雇主,要求他配合调查。
控方指出被告的举动对受害人造成不便,而被告不止一次提供假资料,要求法官判她入狱至少3周。被告出庭时拖著两个行李箱,表示无话可说,法官最终判她监禁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