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讯)涉及黄金投资骗局的4名金玉华黄金贸易私人有限公司女代理,因擅自把顾客的黄金拿去典当,被控诈骗和洗钱罪名。
金玉华在2008年至2012年发起“黄金回购计划”,以合约期间的36%高额回报率游说顾客购买黄金。
该公司接著实行“金测”活动,称为了确保黄金的真伪及纯度,要求顾客更新合约时,将黄金寄放在公司,并告知3天后会以同等黄金还给他们。
据悉,金玉华共回收了3500公斤黄金。被控的4名女代理将其中的31公斤黄金典当给当铺,过后却骗当铺称遗失了当票,把黄金赎回。
欺诈罪一旦成立,可被判监禁长达10年,也可能罚款。洗钱罪若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新元(约150万令吉),外加或监禁不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