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 ) 大马男勒死女护士企图奸尸案续审,被告友人揭露,被告在死者身上花钱,不仅逛街买东西,还与对方上赌船,给她钱赌博。
根据报导,现年51岁的被告卜顺和(前译莫顺和)案发时是滨海湾金沙的员工餐厅职员,因迷恋中国籍护士张花香(28岁),不满对方仍和前男友联系,竟于2016年3月21日下午狠用毛巾勒死她,之后脱光死者衣物,企图奸尸。
案件今早续审,控方传召被告友人锺健家(译音)供证。
友人在口供中提到,被告确实表示有女友,但他并不知道对方名字,也只在被告出示女友照片时,看过一次她的面貌。
“被告把私人物品卖给我,又问我要不要他的折叠式按摩椅,叫我去他循环路的住家取。当时,他说要小声点,以免吵到房内睡觉的女友。他进入房间取按摩椅时,我在客厅都能感受到房内飘出的阵阵冷风。我想当时被告把冷气调到最低温。”
控方引证时,友人也表示,被告说和女友出去逛街,会买东西给她,也曾给对方钱去赌博,感觉被告非常疼爱女友。
另一方面,来自新加坡心理卫生学院证人也披露,被告曾在简讯内向房东称,死者四五年来花了他不少钱,令他干案时非常气愤,犹如“头顶冒火”,也向房东致歉,指本身连累了他。被告之后坦承发现尸体僵硬后,原想用大刀分尸,但最后于心不忍。
心理卫生学院的精神科医生潘文仔今早表示,2016年期间四次替被告检测,评估他干案时的精神状况,指被告表示与死者是好朋友,经常外出,但与死者未有亲密关系,过后却自认是死者的男友。
潘文仔说,被告表示,由于死者向被告坦承亲吻前男友,令被告非常愤怒而萌生杀机,用毛巾勒死对方是因冲动与愤怒,并非预谋干案。但医生也表明,被告清楚干案后果,不认为被告干案时精神出现异状。
被告曾想借钱逃亡
被控谋杀“女友”的被告卜顺和,逃亡后传简讯给房东自称自己是“杀人犯”,“没有回头路”,还想借5000元(约1万5000令吉)逃亡。
控方传召第四名证人,即被告的房东兼同事蔡永雄(译音),他指在滨海湾金沙担任厨师时结识被告,被告也告诉他,死者是他的女友。之后,蔡永雄将主卧房租给被告,坦言和被告关系并非密切,也只允许被告带朋友来家中探访,不能过夜。
控方也公开死者逃亡马六甲后,先在2016年3月23日致电蔡永雄,第二次拨电时,房东才接电话,两人通话一会儿,被告就匆匆挂断。
被告连续传简讯给蔡永雄,询问他的意见。蔡永雄指不怪他,但多次要被告自首。然而,被告表示自己杀了人,已是杀人犯,即使自首也会面对死刑,现在没有回头路,只能活一天算一天,也要房东借他5000元去个“很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