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富商与女房屋经纪搞外遇,被指曾承诺情妇,生女儿就赏她200万新元(约600万令吉),岂料被正宫发现,不顾情妇已有孕,反过来起诉她索回200万新元“爱的礼物”。
诉方是55岁富商卓永定,他担任3间资源回收公司的董事和主要股东。他起诉的是33岁女房屋经纪蒋雅雯,要向她追讨200万新元款项。
上述案件今日开审。根据开庭陈词,富商称在2016年11月因一个房屋买卖认识蒋雅雯,两人隔月开始搞婚外情,不过这段感情只维持5个月,富商在2017年4月与情妇分手。
富商声称,他在2017年3月24日,与情妇签了一份价值200万新元的借贷合约,因此要向对方索回这笔款项。
不过,情妇否认富商指控,称借贷合约是幌子,这笔钱其实是“爱的礼物”,富商不能在两人分手后后悔或改变注意来追讨。
富商在2017年4月初告诉情妇,妻子不信借贷合约是真的,开始为难他。同月19日,情妇发现自己怀孕,富商还在4月28日发送短讯给她,文中提到“有了就好!有钱、有房子、有店屋和孩子,你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知足就是幸福。”
但富商从5月12日却开始闹失联,并在6月13日向情妇发出索偿信,展开这起诉讼,情妇在6月28日流产。
情妇指富商始乱终弃没有信用,答应与她组织家庭,还要买房子送她,搞大她的肚子后却翻脸不认账,否认骨肉是他的,却又不肯去做脱气核糖核酸(DNA)检验。
情妇称,富商要她签署借贷合约是为了不让正宫发现这是“爱的礼物”,他还曾说:“我的信用评级向来很好,只是感情方面比较没信用。”
情妇出示富商的短讯,富商与她以夫妻相称,反称正宫是“皇太后”,他也称在金钱方面不会骗她。
情妇说,富商在2017年2月称要与妻子离婚,因此要情妇签借贷合约,好让妻子以为这笔200万新元款项,是他借给她的。
她也反诉富商追讨33万5000新元(约100万5000令吉),当中包括无法购买翠峰路(Hillcrest Road)私宅的6万新元(约18万令吉)赔偿金,以及2万新元(约6万令吉)怀孕和流产的花费。
庙里买“祖先牌”
富商和女房屋经纪交往5个月,女方不仅请律师帮两名女儿改姓,两人还到庙里买“祖先牌”。
在2017年1月12日,卓永定在庙宇向蒋雅雯许下诺言,掏腰包支付2万5000新元(约7万5000令吉),买了“祖先牌”,以此代表他们作为夫妇的象征。
蒋雅雯也在同年4月6日,指示律师为她两个女儿拟定文件,让他们改姓为“陈”。
双方也常谈论要一起组织家庭,蒋雅雯因此决定为他放弃避孕,为他生孩子。
辩方律师指出,两人在微信已答应共识,把钱当做礼物,卓永定却临时反悔,可见他多么恶劣。
律师表示,蒋雅雯是个独立、成功的房屋经纪,对于房地产投资也精明,年薪高达70万新元(约210万令吉),即便向银行贷款投资,但从未出现无法支付的情况,她是动了真情,才会和卓永定在一起。
卓永定的代表律师反驳,指蒋雅雯见钱眼开,更提出疑问:“一名30岁的女人为什么会喜欢55岁的男人?显然她就是贪图卓永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