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马来西亚籍男子30年前以铁锤砸死工头,乘德士逃回新山,声称因工作准证名字拼错,被警方通缉却浑然不知,逍遥法外30年后才落网,今日被判误杀罪名成立,遭判处监禁8年半。
被告阿鲁慕甘如今61岁,他涉嫌在1986年仅28岁时犯案。案发时,被告在新加坡做杂工,被指在1986年8月28日,下午1时30分至傍晚7时30分之间,于林厝港一带的棚屋内,用铁锤直击43岁工头穆迪亚的头部和胸口,导致对方重伤身亡。
案情显示,被告和死者是案发一个月前相识,负责一些工程的死者几次雇用被告帮他工作,两人原本同意日薪为45元,但死者被指每天只给10新元(约30令吉),拖欠被告大约1000新元(约3000令吉),两人案发当天才会相约谈判起争执。
案发当天下午1时30分,两人相约洽谈,连同另一名工人玛尼一同喝了4瓶啤酒。当他们准备喝第5瓶时,被告和玛尼问起薪水之事,这时3人已喝醉,死者听了暴怒,质问两人为何不信任他,称上司要等到工程结束才会发薪资,但被告不信他没钱给。
死者在争执过程中刮了被告一巴掌,玛尼决定先离开。死者开始爆粗口,被告也不甘示弱,开始殴打死者。两人在混乱中跌倒在地,被告发现地上有个铁锤,拿起往死者头部挥,再两次用铁锤捶打死者胸口,随后丢弃铁锤离开,乘德士逃回新山。
案情显示,案发当天另一名工人大约傍晚7时40分放工回到棚屋内,发现大门和收音机开著,开灯后惊见地上血迹斑斑,死者躺在床垫上一动不动,立即通知管工,后者报警求救。死者当天晚上8时29分被宣告死亡。
警方抵达案发现场时,发现死者的脸朝下,凶器为1.1公斤重的铁锤。
根据法医报告,死者被发现头部两处骨折,胸口则有5处骨折,耳朵和额头等部位多处淤伤,死因为多处受伤。
被告逍遥法外30年,后来因科技的发展,警方2006年发现酒瓶上有被告的指纹,再次发出通缉令,2016年被告扫瞄指纹通关入境新加坡时落网。
被告宣称,当时工作准证名字拼错,他浑然不知自己成了通缉犯。被告被控误杀罪名,今日上午认罪后,被判监禁8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