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于2012年在中学工作期间,遭上司多次用电话性骚扰。事主遂用电话录下通话,但录音意外流出。最高法院早前判囚事主半年及罚款5亿印尼盾(约14.7万令吉)。裁决引起争议,司法部长普拉塞蒂约(Muhammad Prasetyo)决定暂缓执行判刑,总统佐科威周五(12日)考虑发出特赦令。
来自印尼的41岁女子马卡努(Baiq Nuril Maknun),在龙目岛马塔兰(Mataram)的中学任职会计,期间校长不断打电话性骚扰她,对方不断讲述与其他女性的性关系。
马卡努在担心自身安全,决定录下与上司的通话内容自保。录音内容曝光后,校长一怒之下向马卡努提告,最高法院裁定她违反“资讯及电子交易法”。
裁决引起各界批评,普拉塞蒂约指因听到民众要求正义的呼声,决定暂缓执行判刑。
马卡努受访时强调录音是由第三者散播,又指两年前被扣押在警署时,无法面对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