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7日讯)香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就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引发的示威冲突作出回应,他澄清6月12日有关暴动的说法。
卢伟聪晚上召开记者会交代事件,强调绝对尊重市民理性、和平表达意见,对于6月12日下午,立法会示威区有人以砖头、铁枝及铁马等冲击警方,导致警方要驱散人群及平息暴乱,卢伟聪澄清以“暴动”形容当日情况,其实是指就某些人的“行为”涉嫌触犯暴动罪,并非形容整个活动为“暴动”,而是部分人士以暴动方式抗议。
而当天参与公众活动的其他示威人士,如没有参与任何暴力行为,则不用担心会触犯暴动罪。
此外,他也表示,暴动罪检控的门槛是非常高的,警方需要搜集足够的证据,并谘询律政司意见,才可提出检控。至于其馀案件,警方正尽快和律政司商讨如何跟进。
直至目前为止,警方共拘捕15名人士,涉嫌触犯暴动罪及暴力罪行,当中只有5名涉嫌与暴动有关。另外,警方当日亦于附近地方,拘捕17人涉嫌触犯其他罪行,包括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游荡及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