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2日讯)香港反修订《逃犯条例》示威演变成骚乱,警方一度施放催泪弹、发射塑胶子弹及布袋弹,最少10人受伤送院。网传一名年轻示威者疑头部中枪倒地,香港电台表示,负责运送摄影器材的外判司机头部受伤,被送往玛丽医院救治,据了解他送院时失去知觉,头部流血。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导,布袋弹及塑胶子弹均为非致命武力,但并非警方首次在大型示威中使用,早在2006年世贸会议的示威行动中,警察机动部队曾对韩国示威者使用布袋弹,警方当年在介绍其武器装备时表示,布袋弹是用防弹纤维袋装入百多粒小铅粒,射出后以较大面积撞在人身上,造成重击效果,但不会穿过上体。
近距离可致命
警方当年也表示有指引,警方规定只能向目标的下肢发射,以减低伤害程度,又能达到击退目标的效果。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在周二已呼吁警方克制,不要使用布袋弹及塑胶子弹等武器,强调香港是密集城市,假如示威者被布袋弹及塑胶子弹射中,可导致骨折,严重可致命。
罗沃启又指根据外国例子,若近距离被射中,布袋弹和塑胶子弹的威力与实弹分别不大,强调布袋弹只适用于远距离。
另外,骚乱期间有女子疑中催泪烟雾,由警方协助洗眼;一名警员疑中砖倒地不适,要由同袍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