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前房地女经纪5年内设下两个庞氏骗局,以高达30%回报诱人,前后骗取53人把近3543万新元(约1亿629万令吉)的血本钱交托给她投资,被控多达857项罪状,今日被判坐牢14年。
被告是55岁的梁丽怡,当时是一名家庭主妇,并在2016年4月21日被宣告破产,她共面对857项控状,包括欺骗罪及触犯93项防止贪污法令,控方以51项提控。
被告自2017年11月4日遣送回新加坡,就被还押至今。她于今日出庭,顶著一头银色白发,与之前长发靓丽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被告的4名亲友也到场,表情凝重,并没有太多交流,听见判刑时,也显得冷静。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0年至2015年共策划了两个庞氏骗局,分别为投资扣押房产及为企业提供短期的资金。被告告诉受害人,自己正在购买即将被银行收购的扣押房产,再将这些房产以高价转卖给外国买家,赚取利润,邀请他们投入资金,承诺在6至8个月内,能得到10至30%的回报。
此外,被告还称与一名银行业者及律师合作,可获取内部消息,也能与卖家协商,以较低的价格出售。
被告宣称,这是稳赚的投资,指会事先向有意购买外国买家收取40%的订金,若他们临时改变注意,这笔款项将落入他们的口袋。
钱花在个人开销
被告没有出示任何文件,并通知投资者,这笔投资以她个人名义完成,把保证书交予和她亲自洽谈的受害人。
被告见不少人受骗,投入大量资金,便在2014年推出另一项投资计划,称为一些企业提供短期的资金,每月可赚取7至9%的回报。
被告要求受害人直接把资金转入自己的银行户头,或是其他受害人的银行户头,以营造投资项目有利润的假象。但被告根本无意购买扣押房产,反而把钱花在个人开销上,付还物资抵押贷款、家庭开销、汽车贷款等。
根据案情,被告说服受害人当掉金饰,或从公积金取出钱,投入更多资金。前后有53人受骗,在被告指示下,将3542万685新元(约1亿626万令吉)汇入不同的户头中,其中2052万1710新元(约6156万5130令吉)进入自己的银行户头,1289万8975新元(约3869万6925令吉)转入其他受害人的户头。
为了让这场骗局逼真,被告也把1550万6755新元(约4652万265令吉)分别汇金受害人的户头,打造投资得利的假象,至今被告还未做出赔偿。
法官指这场骗局规模庞大,牵涉大笔款项及多名受害人,不能当做初犯,需要严惩,以制止他人效仿,判她入狱14年。
称收到死亡恐吓 逃亡泰国2年
被告梁丽怡称备受骚扰,收到死亡恐吓信,躲泰国两年曾闹自杀获救。控方则指被告钱花光后回国自首。
被告代表律师说,焦虑的苦主开始骚扰被告,在社交媒体上贴出她与家人的照片、跟踪家属到住家,也寄了死亡恐吓信给被告,导致她倍感压力。
被告报警后,担心家人与自身的安危,也无法承受压力,在2015年5月18日中决定逃至泰国,在那里企图自杀,庆幸获救。
被告离开新加坡时,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尚未展开调查行动。
被告过后一直躲在泰国,直到2017年11月2日,才到新加坡驻泰国曼谷的大使馆自首。她在两天后被送回新加坡,当场被逮捕归案。
控方在庭上表示,梁丽宜为何会选择回来,是因为她已经没有钱继续支撑她在泰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