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女雇主被指拳打女佣的脸颊、嘴唇、头部,还要女佣用肉锤敲打自己的牙齿50次,导致牙齿崩裂,今日被控上法庭,案展下月23日过堂。
被告是40岁的温韶阳,她面对7项控状,包括严重蓄意伤人和蓄意伤人控状。受害人则是宇妮。
被告被指从去年6月至今年2月,在安谷通道一带的单位内多次伤害受害人。
控状显示,被告多次殴打受害人,去年7月至11月间,被告用右手殴打对方的头部,也用拳头拳打她的脸颊。随后,被告还指示受害人用两个拳头殴打自己的脸颊50次,导致脸颊淤青红肿。
被告被指在2月7日( 年初三),以拳头殴打受害人的左右脸颊10次,导致她脸颊淤青,嘴唇流血,牙齿松动。
另外,被告也被指在今年2月4日中午3时分,指示受害人用肉锤敲打自己的牙齿50次,之后还用左手拉下受害人的嘴唇,并用右手拿起肉锤敲打受害人的牙齿,导致她的部分的牙齿崩裂。
除了拳打以及肉锤, 被告也被曾用吸尘器吸嘴打女佣的肩膀,结果出现淤青。
根据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或罚款5000新元(约1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据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长7年或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两者兼施。(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