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1日讯)中国科学家贺建奎去年声称,创造出全球首见的基因编辑婴儿,天生免疫爱滋病,引发全球伦理争议。中国第13届全国人大常委上周六审议“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其中包含规范有关人体基因、胚胎研究,不能违背伦理道德。
台湾中央社引述澎湃新闻报导,有地方、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出,开展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相关的医学和科学研究,可能带来人体生命健康安全和伦理道德方面的风险,必须有严格的法律规范。
中国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民法典”第3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中增加一条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
此外,上述草案第789条规定,对有关科研机构等为开发新药或者发展新的治疗方法进行人体试验的要求。
报导指出,有中国全国人大常委、委员、地方、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对开展人体试验活动,涉及人格权保护,必须进行严格规范,保护受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中国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草案的规范范围扩大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的所有活动,并增加“开展此类活动,除经主管部门批准外,还应取得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同意”等规定。
同时,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还要求删除“禁止向受试者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但可以给予必要补偿”的规定。
香港Now新闻台报导,上述当局又审议疫苗管理法草案,提高惩罚,生产销售假劣疫苗最高可罚3000万元人民币(约1849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