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日讯)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周五表示,正在审议的《中国外商投资法》,确立了以负面清单对外资的管理模式,让投资环境更加开放。此外,在公平竞争、确保外资权益的部分,也有相应规范。
王受文周五在第13届全国人大2次会议的记者会上,回应记者有关外资法的提问时,这么表示。
他说,首先,《中国外商投资法》确立对外资的全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模式,在负面清单里面的需要进行审批,负面清单之外的,只要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到地方的分支机构注册就可以。
其次,王受文表示,《中国外商投资法》确定了外资在中国进行公平竞争的环境,凡是对内资企业适用的所有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全部能够享受,外资和内资具有完全相同的参与标准制定的权利,一样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王受文指出,《中国外商投资法》强调了对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明确规定企业的技术合作基于商业原则、基于自愿原则,政府部门不得利用行政权干预;在外汇自由出入也给予保障。
再者,对于外资遇到“新官不理旧账”这个事情,法案也做出规定。地方政府对外资企业所做出的承诺必须履行,若由于一些公共政策要对外资企业予以征收,必须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