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周二(22日)表示,信用卡巨擘万事达卡(Mastercard)因限制银行业竞争,阻碍他们提供较便宜的支付费用,违反反垄断法,决定处以5.7亿欧元(约26亿令吉)罚款。
当消费者在零售商店用信用卡付款时,商家的合作银行支付一笔费用给持卡人的银行,商家的银行再将费用转嫁给商家,进而造成消费者购买成本增高。
2015年之前,这些交换费(interchange fee)的费率在欧洲各地大不同。但万事达卡当时订定规则,限制收到信用卡付款的银行,必须采用他们在各自总部所在国订定的费率。
欧盟委员会反垄断事务专员韦斯塔杰(Margrethe Vestager)表示,万事达卡公司利用他们规定,人为的抬高信用卡支付成本,让商家无法取得在另一个欧盟成员国的银行因为竞争所提供的较优惠条件,损害了消费者和零售商利益。
万事达卡是欧洲市场第二大信用卡发卡商,仅次于Visa公司。万事达卡自2013年4月起遭到欧盟反托拉斯调查,他们也持续配合调查。
据悉,由于万事达卡对欧盟的调查非常合作,罚款因此获减少10%。
更多新闻:
触犯“史上最严格个资法” Google遭法国罚款2.3亿
互联网巨擘Google继2018年因违反市场竞争法,被欧盟重罚数43.4亿欧元亿(约203亿令吉)巨款后,周一(21日)再因私隐政策违反“史上最严格个资法”GDPR,被法国罚款5000万欧元(约2.3亿令吉)。这是是首次有美国科技巨擘因触犯欧盟隐私法规而受罚。
法国国家资讯自由委员会(CNIL)指出,谷歌向用户展示个人化广告的做法“欠透明度、资讯不足、未取得有效同意等”。
“不关你的事”运动(None of Your Business)的施雷姆斯(Max Schrems),以及提倡数位权利及公民自由的法国团体LQDN,在去年5月代表上万民众发起诉讼。两个组织表示,Google要用户同意收看广告,才可使用服务,是“强制同意”。
欧盟去年正式实施《通用资料保护规范》(GDPR),严格限制企业使用用户个资,规定用户资料在储存一定时间后必须删除,同时赋予用户更大的权力处置个人资料,包括有权永久删除网站储存的个人资料等,被形容为“史上最严”的个资法。
这次是法国首次执行GDPR,亦是新法实施以来最大宗执法行动。
谷歌表示,致力保持透明度,给予用户控制个人资料的权力,以及遵守欧盟新例的要求,正研究下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