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的孙子李绳武因面子书贴文被指藐视法庭,昨日通过代表律师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要求撤销新加坡总检察署获准在美国递交法律文件给他的庭令。
李绳武的代表律师称,新加坡法院没有任何一项法庭条例,可支持对李绳武进行境外文件传递。
不过,新加总检察署驳斥,自司法维护法令前年10月生效后,法庭条例增设一项程序条例,允许在藐视法庭案中,执行境外递交法律文件。
尽管李绳武是在新条例设立之前,涉嫌犯下藐视法庭的行为,但总检察署指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新条例只适用于2017年10月以后所发生的案件,换句话说,新条例是具有追溯力的。
由大法官梅达顺、上诉庭法官郑永光和庄泓翔所组成的三司,昨日上午花上3个小时聆听双方陈词后,决定择日做出裁决。
这起关于境外传递法律文件的上诉案,源自于李绳武在2017年7月15日,于个人面子书页面所发表的贴文。
早前,李光耀3名子女因处理欧思礼路38号故居的意见分歧,李绳武在面子书贴文中分享外国媒体的相关文章,并撰文指新加坡政府“好争讼”,法庭制度“温顺”,限制外媒报道尺度。
李绳武是李光耀次子李显扬的长子,也是新加坡总理李显龙的侄子,目前任职于哈佛大学研究院,担任经济系助理教授。
新条例没追溯力
总检察署指李绳武所言是对新加坡司法体制“严重和毫无根据的攻击”,同年8月入禀高庭,获法院批准对李绳武展开藐视法庭的诉讼程序,然后通过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把法律文件递交给李绳武。
去年3月,李绳武通过亚伯拉罕维吉律师,向新加坡高庭申请撤销在境外递交法律文件给他的庭令,但被高庭法官驳回,并令支付6000新元(约1万8000令吉)讼费给总检察署。
李绳武申请对高庭裁决提出上诉,去年9月获得最高法院上诉庭批准他的申请。
三司昨早要求双方律师针对两个议题陈词,包括法院是否拥有行使实质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来对付涉嫌在海外作出藐视法庭行为的人,以及总检察署所提出的新法庭条例是否具有追溯力。
维吉律师说,在申请境外递交文件的庭令时,总检察署援引了几项法庭条例来支持申请,但这些条例都不适用于人在国外的藐视法庭者。过后,总检察署又引用一项新条例,但该条例于2017年10月以后才生效,而且不具有追溯力。
总检署指犯刑事藐视行为
代表新加坡总检察署的高级政府律师黄永吉表示,李绳武错误地把本身所面对的藐视法庭指控归类于民事诉讼,在总检察署看来,李绳武所犯下的是刑事藐视行为,而且根据《路透社》的报道,他是在新加坡发表具藐视法庭性质的贴文。
他驳斥,即使新条例没有追溯力,但仍有其他法庭条例可赋予法院相同的权限,批准总检察署在境外递交法律文件给李绳武。
《路透社》前年8月报道,李绳武在发表面子书贴文的八天后离开新加坡。他在美国接受《路透社》访问时说,由于担心被当局拘留,他选择比原定计划提前一周赴美。
对此,三司要求维吉律师澄清立场,说明李绳武发表贴文时人在何处,是否如《路透社》报道所说的身处新加坡。但维吉律师不愿表态,结果引来大法官回应:“这情况很奇怪,法庭通常不以《路透社》社报道为事实根据。”
上诉庭将择日做出裁决,决定李绳武是否上诉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