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8日讯)香港已订定国歌条例草案,内容并非照抄中国国歌法,而是按照香港实际情况删除一些字眼,比如“爱国主义”。
香港《星岛日报》周二报导,中国国歌法已于2017年10月实施,港方也草拟了相关草案,以在本地实施。据悉,香港当局草拟的国歌法不会纯粹搬字过纸,它既要反映中国全国性法律的立法原意,也要根据香港实际情况作出修订。
据报,中国国歌法全文共16条,第1条提到“为维护国歌尊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但是,由于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因此其国歌法草案将会删除“社会主义”字眼。
国歌法的一个争议,是中方规定国歌须纳入中小学教育,当中提到“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香港国歌法将不会用上“爱国主义”字眼,但会保留中小学须教育学生唱国歌、了解国歌历史及精神,并遵守国歌奏唱礼仪的字句。同时,为释除香港教育界疑虑,在中小学推广国歌教育时以教导形式为主,不会有罚则。
此外,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已完成草拟国歌条例草案,行政会议周二会审议草案,通过后将提交至立法会首读。草案建议行政长官可规定应当播放国歌的重要场合,提出在特首、行政会议成员,以至法官及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前,须播放国歌。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指,若议员刻意缺席奏国歌环节,有可能违反宣誓及声明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