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大学生屡次偷拍女生裙底,一名洋妞惊觉裙底被拍,在行人天桥上飞腿踢下大学生手机,揭发色狼两年来的恶行,大学生因此被判入狱12周。
被告是26岁的卓晨易,他面对44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案发时是名新加坡国立大学环境工程系的学生。受害人是26岁的澳洲籍女子。
调查显示,2016年11月8日,晚上11时20分,受害人从金文泰商场走向靠近金文泰3道第427座组屋的行人天桥时,发现被告紧跟在后。受害人走上天桥时,突然转身,发现被告握著手机,伸入自己裙底,并开启了照相功能。
受害人发现被偷拍,立刻飞腿将手机踢下天桥。被告掉头走开,受害人见被告已不见踪影,就去捡起手机,回到居住的公寓向保安员求救。
被告被捕后,承认确实在金文泰附近看到受害人,出现了想偷拍对方裙底的念头,便尾随对方到便利店,成功拍了几个裙底视频,再跟随到天桥。
在天桥上,被告也用手机拍下受害人的大腿内侧及内裤。警方起获他的手机与膝上电脑,从他手机发现大量的裙底视频。
被告承认,他当时已偷拍女子裙底约两年,供私下观赏,每每有冲动想偷拍都会那么做。
被告代表律师求情说,被告从小成绩优异,癖好也没有伤害到身边认识的人,请求轻判。
承审法官马文德说,被告身为大学生,知道偷拍的严重后果仍犯案。被告坚持尾随该澳洲女子反映他犯罪的持续性,这种偷拍行为是他至少两年的长久习惯,判被告入狱12周。(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