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4日讯)中国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周五审理该国财政部前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据公告,张少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价值超过6698万元人民币(4061万令吉)。张少春当庭认罪,全案择期宣判。
台湾中央社报导,根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信“京法网事”公告,张少春在1995年至2018年,曾担任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助理、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等职务。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张少春当时利用职务之便,或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子女入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价值超过6698万元人民币。
公告指出,张少春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已满60岁的张少春,今年4月4日被免去副部长一职,本被视为届龄退休,但他离职后未被安排转任全国政协或全国人大,已透露不寻常讯号。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方网站5月时通报,张少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自中共十八大以来,已有多名财政部官员落马,包括中纪委前驻财政部纪检组长莫建成、国家统计局前局长王保安,以及张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