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2日讯) 台湾此次选举不但选出逾万个地方职位,选民还可就10项公投案表态,这也是台湾2017年修改《公民投票法》后,首次与选举捆绑公投。
新《公投法》下,58万名18至19岁青年拥有公投票,但没地方选举票。10项公投案其中5项涉及同性恋议题,反对同性婚姻的“下一代幸福联盟”提出定义婚姻、禁止国中小教授同志内容及同性立专法等3项公投;同性平权组织“平权前夕‧彩虹起义”则提出第14案修改《民法》的婚姻定义及第15案,实施性别平等教育。
根据新修订《公投法》,倘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兼同意票数达总投票人数1/4以上,公投案即可通过。第16案“以核养绿”及第11案“废除国中小同志教育”性质为法律复核案,因为涉及修改现有法例,公投结果对修法无实际约束力,即使通过亦没直接影响,法例明定公投通过后第3天自动失去效力。
第2类公投案性质为新增法律条文或订出新法,倘通过,行政院、县市政府要在3个月内研拟提案递交立法院,立法院要在指定会期完成审议。该类提案包括第10、12、14、15案,要求明确定义婚姻及另立专法。
另有4项涉及重大政策创制,包括最为敏感的“东(京)奥(运)正名”,即使正名获通过,亦须由总统或相关机关落实,因台湾处理奥运、亚运等赛事单位为民间组识中华奥会,不属公投法规范对象。
“东奥正名”是由前奥运运动员纪政提案,有绿营背景,主旨是希望台湾选手能以“台湾”为名参赛,而非1981年洛桑协议所规定的“中华台北”。国际奥会已表明,任何试图施压导致违反洛桑协议,将使中华台北奥委会面临会籍中止或撤回。
正名事件掀起轩然大波,包括奥运两金得主许淑净、羽球一哥周天成以及短跑名将杨俊瀚等人周三联袂现身,高喊口号:“我要参赛舞台,正名公投我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