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23日讯)台湾宜兰地方检察署侦办台铁普悠玛列车出轨事故,认为尤姓司机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证、逃亡之虞,向法院声押禁见;宜兰地方法院漏夜开庭,周二清晨裁定尤姓司机以50万新台币(约7万令吉)保释,限制出境、出海。
台湾中央社报导,宜兰地检署周一晚上10时39分左右,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嫌,向宜兰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开车的尤姓司机。
宜兰地方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江贞谕周一晚受访提到,经检察官讯问以及勾稽卷内部分事证,认为司机犯罪嫌疑重大,加上他的说法跟卷内事证及证人的说法显有不符,有串证之虞;再加上这种案件,依据社会常情及卷内的个人陈述,检察官认为他有逃亡之虞。
宜兰地方法院审判长黄永胜受访指出,合议庭开庭后,认为检方主张尤姓司机有串证之虞不成立,也认为以重保和限制出境、出海,就足以保全后续侦查审理的程序执行,因此驳回检方声请。
承认关闭ATP
根据检方掌握的证据,事故发生时,车速约时速140公里,尤姓司机也承认,在大溪站附近把列车自动防护系统(ATP)关掉。
黄永胜指出,依据检方提出的证据显示,被告超速部分犯嫌重大;被告承认在大溪站附近把ATP关掉,后来就没有开启,而根据证人的说法,若司机关掉ATP系统后,在到达下一站,应该要重新启动;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案发时的车速约时速140公里。
他接著说,被告担任司机有5年的时间,对于该路段限速,在职务上应该明了,而根据其说词,仪表板显示的时速为82、83公里,但这部分跟卷证资料所显示的行车纪录时速显然不符,检方已掌握相关证据。
行政院长道歉
行政院长赖清德周二早上在立法院前受访表示,1021铁路事故经行政院行政调查小组与法务部初步调查,都指向弯道超速造成。他指出,大众运输对国人的运行非常重要,人民预期铁路是最安全,没想到发生意外造成重大伤亡,因此代表行政院向人民道歉。
台铁6432次普悠玛列车周日下午4时50分,于苏澳新马车站出轨翻覆,全列车出轨,座椅移位歪倒,多个车厢变形堆叠严重,造成18人身亡、190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