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销售员上班用手机,称被老板苛扣1000新元(约3000令吉)薪水,上网吐苦水。
一名销售员日前在面子书贴文申诉,工作了一年多后向老板提出辞呈,结果老板竟苛扣薪水,让他不知所措。
他表示,老板偷拍他工作时用手机的画面,指之前已申明上班时玩手机可罚1000新元。这名销售员喊冤称自己是销售业务,表明并非在玩手机,觉得不合理。
上述贴文引起网民一番讨论,并热议到底公司是否有权这么做。
根据新加坡人力部网站资料显示,雇佣法令之下,雇主只能根据9种情况扣除职员薪水,包括没来上班、因自己的责任导致公司财物损失、个人要求餐食、提供住宿等服务、收回贷款或超支薪水、付公积金、在个人要求下加入付费计划、在个人允许下支付给合作社及其他情况,但雇主必须征求人力部同意。
人力部回复媒体询问时表示,若职员在薪资上需要任何协助,应尽早到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TADM)寻求帮忙。若人力部发现雇主行为不当,当局将采取行动,如果举措太过分也将面对制裁。
根据人力部条例,雇主一个月最多只能扣除50%的薪水。不过,在三种情况下例外,包括没来上班、收回贷款或超支薪水、在个人同意下支付给合作社等方面的款项。
另外,若职员的合约结束,最后一次薪水的扣除金额也可超过50%,让雇主收回任何欠款。
万宝盛华集团行销总监吴坤豪受访时坦言,虽然在办公时用手机被扣薪水的事件很少见,但的确有听过有雇主认为员工不够专心,对此不满后决定扣薪水。“这样的情况通常发生在职员不知其权益,或是雇主对于雇用法令缺乏了解。”
他认为,若雇主认为员工办公时花太多事件处理私事,应先以辅导的方式处理。若情况严重,则可以警告的方式劝员工改善工作态度,这样的处理方式会更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