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日讯 )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去年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坐牢20个月。他早前就定罪、判刑及讼费提出上诉。香港高等法院周五早上驳回其上诉,但批准减刑至坐牢12个月,讼费也从500万港元(约260万令吉)减至100万港元(约52万令吉)。
综合香港媒体报导,曾荫权的代表律师余承章听取裁决后,即时申请保释等候上诉。惟法官回应指“你未看判词,如果你看完95页判词,你会发现没理据申请保释”,并指当天未能处理,故曾荫权须即时重返狱中,继续其馀下约7个月的刑期。而辩方有意当天稍后申请保释。
曾荫权涉及的罪行包括,涉于2010年至2012年,以特首及行会主席身份,参与处理香港雄涛广播牌照等3项申请时,未有向行会申报他与雄涛股东黄楚标就深圳东海花园物业的商议,陪审团去年以8比1裁定罪成。曾荫权早前获准保释外出,就定罪、刑期和讼费命令提上诉
据报导,曾荫权上诉失败后叮嘱妻子“好好照顾自己”,并把手表交给太太。其妻子闻判后离开高等法院,并在法院门外向媒体表示“将与律师商讨,尽快决定下一步行动”。
身在法院的曾荫权,中午疑感到不适,须在法院召唤救护车,救护员以担架床将他送往玛丽医院检验,送院期间,曾还需要戴上氧气罩。
长俸勋章或被褫夺
报导指,曾荫权一旦上诉失败,一切的福利、长俸及勋章均有可能被褫夺。而曾荫权会否失去退休金及被褫夺勋衔,决定权在现任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身上。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称,据退休金条例,若退休公务员被裁定任职政府工作有关的罪行,而特首又认为罪行对香港造成严重损害,政府可取消、暂停或扣减其退休金。
香港礼宾处指,获授勋者如因被定罪而入狱一年或以上,无论是否缓刑,或作出影响授勋及嘉奖制度名声的行为,政府会考虑是褫夺其勋衔,每宗个案须由特首亲自批准。
自1997年以来,香港共有6人因入狱而被褫夺勋衔,包括因贪污罪入狱、曾获大紫荆勋章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以及曾获银紫荆星章的新地前联席主席郭炳江,今年3月两人双双被撤除勋衔,并同时褫夺2人的太平绅士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