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55岁无业汉在乌节路变“非礼狂”,半小时内连袭3女郎,还当街抓其中一人的私处,获保释期间再非礼18岁青年。
被告是普拉蒂拉达斯(55岁)面对4项控状,控方针对3项动粗有意非礼条文进行提控,其馀控状由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根据控状,第一起事件发生在去年1月9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受害者是24岁的服装店职员,案发时在乌节路一家服装店工作。
根据案情,被告进入服装店走向受害者,当时受害者正在叠衣服。被告口齿不清地说了几句话,然后突用右手抱住受害者的腰部,拉向自己。受害者挣扎,被告才松手离开。
同天上午10时44分,被告离开商场走在乌节路大街,迎面而来了一名47岁女郎。
两人擦肩而过,被告突伸出右手,当街抓对方私处。受害者大喊,想阻止被告,但被告不理会。受害者跟踪被告并同时报警,惊见被告在一家餐馆外伸手碰另一女子的胸口。
被告当天11时12分被逮捕,之后保释在外。岂料在保释期间,被告再次干案,今年3月1日傍晚6时许,18岁青年在振瑞路一带要越过马路时。被告上前搭讪,问他要不要一起喝酒,还夸他身材好,想要“鸡奸”他。
青年不理会,被告继续跟踪,并将手伸进去对方裤裆摸其屁股。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虽有精神前科,但犯罪时没证据显示精神不正常。被告在案发时并没有喝酒。心理卫生学院的报告也显示被告在犯案时没有精神问题。
为此,法官表示判刑应有阻吓作用,判被告坐牢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