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 一名妇产科医生没充分评估是否有必要就建议病人动手术去除她体内肿块,擅自一并切除她左边卵巢。行医执照被吊销8个月和和罚款1万新元(约3万1000令吉),因不服上述判决而提出上诉,结果遭三司驳回,维持原判。
被告任锡卫医生(62岁)在2010年8月没进一步评估去除女病人的体内肿块是否必要,就建议她动手术,并在手术中把卵巢一并切除。
女病人是一名34岁财务经理,她称,自己完全不知道手术是要切除卵巢,并在隔年向另一名医生求诊时,赫然发现自己的左边卵巢已被切除,导致有意生育的她受孕机会减半。她于是向新加坡医药理事会投诉任锡卫。
审裁庭去年裁定任锡卫两项控状成立:第一项指他没做足够评估与调查病况就建议财务经理动手术,第二项指他没取得财务经理确切同意接受卵巢切除术。
审裁庭吊销任锡卫的执照8个月和罚款1万新元,谴责他并要他作出书面承诺不再重犯,以及支付聆讯费用。
任锡卫就指控成立和处分提出上诉。三司特别庭周一发表判词驳回他的诉求,同时指出他有两个加重处分的因素,即任锡卫承认他没提升知识,不清楚评估体内肿块的指导原则。此外,他对没征询病人同意始终没有悔意。
三司指出,任锡卫虽知道女病人不要切除卵巢,却在手术之后没通知她已失去一边的卵巢,反而由一名同行过后告知女病人,这说明了(任锡卫)极为无视病人的利益。
三司认为,这名于1979年医科毕业的医生的处分其实偏轻,应该吊销他的执照16个月。
然而,由潘文龙法官、朱迪柏拉卡斯法官和庄泓翔法官组成的三司,考虑到医理会在本案中有过度的耽搁,维持对任锡卫执照吊销期的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