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局发布消息,《入籍法》新法案(C6法案)将于10月11日(下周三)正式实施,在加拿大境内5年内住满3年的移民,可以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
根据当地媒体报导,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长哈森(Ahmed Hussen)在当地时间10月4日宣布,10月11日开始,原来6年住满4年才能入籍的要求,改为5年内住满3年。
政府提醒公众,满足新要求的申请人,必须等到2017年10月11日才可以提交公民申请,这也是可以获得新公民申请表格的日子。
哈森说:“成功融入加拿大生活的最大标志之一,是获得加拿大公民身分,成为加拿大家庭的一员。政府鼓励所有移民走成为公民道路,利用好为加拿大人提供的一切。”
新的修正案允许未成年人不再和父母一起申请入籍。这意味著,即使父母申请入籍被拒,未成年子女也无须等到18岁再申请。
同时生效的新规定包括,申请人在加拿大作为临时居民或受庇护难民居住的日子,每一天可按半天计算,累计不能超过365天,可用作那3年居住要求的一部分。另外,在加拿大居住的3年里,须按规定报税。
下周三开始,55岁及以上的入籍申请人不需要通过语言及加拿大知识入籍考试。需要满足这2项要求的,是18岁至54岁的申请人(旧规定是14岁至64岁)。
能鼓励更多人申请入籍的另一个因素是成本。不过,哈森表示,为使政府有足够资源处理申请,目前成年人申请费630元(约2.1千马币)及儿童100元(约330马币)的规定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