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11日讯) 台湾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早前前往中国后被拘留,并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是首名台湾人被控颠覆罪,李明哲周一当庭认罪,并“深表忏悔”,法官稍后当庭宣布择期宣判,李明哲当场还押。
案件周一早上9时30分在湖南岳阳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讯在下午1时40分结束,同案还有另一被告彭宇华,法院透过微博转播庭审过程,李明哲、彭宇华出庭受审,现场包括两名被告家属等30多人旁听。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出与李明哲一同受审的彭宇华于2012年5月建立QQ群,宣扬台湾、西方政治体制,李明哲于同年9月加入该QQ群,彭宇华之后在群中发出大量抨击中国制度、宣扬西方政治体制的资料,并要求核心成员学习并提交心得;而李明哲提交的心得报告,对中国现状进行抨击,并鼓吹多党轮流执政。
起诉书又指,彭宇华拉拢李明哲等数十名境内外对中国政府及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人,成立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组织“梅花公司”。
感谢政府文明办案
两人通过网络平台,组织成员炒作近年中国社会热点事件,发布诋毁、攻击政府部门及国家制度的言论,通过肆意歪曲事实,利用舆论,挑起人群仇视政府等方式,诽谤及攻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
李明哲表示,自己的行为确实触犯中国刑法第105条“颠覆国家政权罪”,他感谢政府文明办案,保障他人身与用药权利,这跟从在台湾对中国有偏见的媒体报导的中国法治有很大不同,让他对中国有重新认识。他在看守所看中国的电视新闻,对中国现行发展状况有很完整、真实的介绍。
李明哲指出,因为他的思想跟这些接触的都是错误的,导致他触犯一些犯罪行为,他表示“认罪、悔罪”。
而在李明哲案开审前,有网民在现场见到,当局于周日深夜开始就加强法院附近的保安,工人连夜工作,从大货车上卸下铁马设置路障,现场戒备森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