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大马女子遭3男轮奸案”出现新进展,在控方修改控状成触犯严重非礼罪后,3名被告今早认罪,承认在女子酒后与她性交。
根据新加坡法律,在严重非礼罪下,被告可判监禁不超过10年。
根据新加坡媒体报导,涉案的3名英国籍越南人孔心成(22岁,美容师)、利麦克尔(24岁,无业)和武泰山(24岁,美容师)被控在2016年9月10日约凌晨4时到5时05分间,在新加坡勿拉士峇沙路的卡尔登酒店客房内,强奸一名当时22岁的女郎,惟被告不认罪。
然而,案件今早出现转折,3被告在控状修改成非礼罪后,承认罪行。
3名被告被指抑制女郎并非礼她,武泰山与孔心成也面对多一项用手指非礼女郎私处的控状。
案情显示,3名被告与另外5名朋友来新参加音乐节,并住在卡尔登酒店3间客房。3名被告与朋友理查于当天午夜在夜店狂欢时,认识来自大马的23岁女郎。
女郎过后与理查先回酒店发生一夜情,进行好几次性交。她过后因喝酒及舟车劳累,在酒店房里睡著。
3被告知道理查房里有人,因此到另一间酒店房里聊天。
理查后来在凌晨4时05分离开房间,并让孔心成与女郎性交。理查之后走到另一间客房,对朋友说:“你们应该与她(女郎)上床。”,而武泰山在孔心成“完事”后,在凌晨4时27分进入客房与女郎性交。
利麦克尔后来在凌晨4时51分,与女郎性交。但女郎在过程中醒来,回头看见利麦克尔时吓坏,并将利麦克尔推开,说自己不会答应与这么丑的利麦克发生关系。
女郎知道自己被霸王硬上弓,在早上6时半坐友人车子离开,并在当天下午报警。
孔心成代表律师替被告求情时说,他为自己的罪行感到非常后悔,并写下求情信道歉。
信中表示,他无意给女郎造成任何伤害和压力,为表示至深的歉意,他愿赔偿5000新元(约1万5500令吉)当作补偿。
代表律师说,女郎已接受补偿。此外,律师代孔心成求情时也说,他是个疼爱女儿的好爸爸,加上女儿有眼疾,求法官轻判。据悉孔心成有一名年幼的女儿,家人原本今早要从英国飞到新加坡出庭,但最终还是赶不上。
另一被告武泰山的代表律师则说,他来自一个非常贫穷的家庭,父母因这起案件大受打击,身体状况大大衰弱。他的妻子也和他闹翻,不允许他和家人再接近她和幼子,希望法官轻判。
被告利麦克尔的代表律师则表示,当女郎惊醒质问他时,他立刻停止犯案,如今已知错。控方建议法官判利麦克尔坐牢6年,孔心成与武泰山坐牢7年。上述案件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