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大马青年通过微信和妓女约好进行性交易,却带著电击棒上门抢劫!
27岁的胡昌义(译音)是在去年嫖妓时,因看到屋内只有妓女一人,就亮武器抢走对方近2000元(约6400令吉)现金,临走时还删除妓女手机的通话记录。
他日前在国家法院被控3项控状,包括两项抢劫罪和一项违法拥有物品罪名,认罪后被判坐牢3年3个月,打12鞭。
案情显示,去年8月24日下午被告在微信平台上结识一名28岁女子,两人沟通后,决定于同天下午在女子家中进行性交易。
被告抵达女子位于马里士他路一带的住所后,因看见屋内没有其他人而决定抢劫。他从包包里掏出一个电击棒,指向受害人,恐吓她把钱交出来,抢走现金,临走时也删除受害人手机与他的通话记录。
受害人事后报警,警方在约一个月后在被告住家捉人,被告也承认犯下抢劫罪,并声称已把电击棒丢掉。
警方也在他身上搜出11张SIM卡,相信这些电话卡是违法取得。
另一方面,被告面对另外一项抢劫罪,指他在前年3月8日下午,在芽笼第28座组屋某单位抢走一名30岁女子的手机,价值1131元(3600令吉)。
案情显示,案发前一天女子在网上宣传性服务,被告回应后,约在案发当天于女子的住所进行性交易。
完事后被告声称没钱,两人开始吵架;被告接著拿出一个自制胡椒喷雾,喷向女子双眼,再抢走她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