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6日讯)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简称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周四表示,陆委会与相关单位开会确认,根据两岸关系条例第9条规定,进入中国需要事先申请报准。
邱垂正指出,内政部移民署国境管制执法时,对于公务人员赴陆转机是否需要经过许可或报准有所疑义。移民署在去年5月20日、蔡英文政府上台前就发现有类似个案,因为量不多,原先是透过联审会确认处理,之后移民署正式发函要求陆委会释疑。
他指出,一般公务人员只要透过移民署网站报备许可;政务人员、涉密人员、直辖市市长与高阶离退人员,则需要透过审查会申报许可。但若是临时情况需要转机,可先以电话报备。
邱垂正强调,陆委会是在移民署发函要求下释疑,以利移民署执法标准明确一致,并非新订管理规范,两岸关系条例主体并未扩大,外界不应有过多解读。
台湾《联合报》周四报导,根据陆委会在今年1月26日行文总统府、国安会、立法院、考监院等单位的函文内容,陆委会在去年11月10日时,就邀集相关单位召开“研商公务员赴陆转机是否应经许可获报准事宜”会议。
当时会议做成结论:中国机场属于两岸条例第2条规定的“大陆地区”,以及两岸条例施行细则第3条所称“中共控制之地区”的涵盖范围,因此,衡酌两岸条例第9条规定及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的立法本旨,公务员无论从中国机场“入境转机”或“不入境转机”,都应属于两岸条例所称“进入”大陆地区的行为。
因此,当日会议拍板,公务员前往中国前,都需要依据两岸条例与相关办法作业要点,申请许可获准。该函文也特别提醒,各单位公务员与特定身份人员要遵循,以确保公务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