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劳工局宣布,首度受理雇主下班后以社交媒体LINE交办工作,要求劳工在家提供劳务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认定资方应给付加班费。
社交媒体软体LINE在台湾普及率超高,许多雇主在上班时间用来指派工作,甚至下班后,持续对劳工传LINE盯工作进度。
台湾劳工局首度受理下班后雇主以通讯软体交办工作,要求劳工在家提供劳务的仲裁申请。
据台湾《中央社》报导,裁委员会日前公布仲裁判断书,认定资方应给付加班费。
根据仲裁判断书内容,资方主张,劳工只需在家以LINE通知其他员工取消加班,每月只花30至40分钟,并补助电话费200元台币(约28令吉)。
不过,仲裁委员根据劳方提供完整的通讯纪录资料,依LINE的对话频率、次数、内容、前后密接程度及实际通话时间进行综合判断,认定确有工作场域外提供劳务的事实,必须按分钟为单位计算加班费。
仲裁委员会认定,本案劳工平日加班358分钟、假日加班1007分钟,依劳工薪资新台币2万5200元台币(约3614令吉)计算,资方应补发2598元台币(约372令吉)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