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 新加坡一名女郎租车到吉隆坡自驾游购物,在南北大道以130公里时速超车,被出租车内的“速度追踪器”记录下,即便她没被开罚单,出租车公司却指她超速毁约,向她追讨3892新元(约1万2255令吉)罚款和“行政费”,还出动追债公司找上门。
这名事主许小姐(22岁,理工学院生)不肯妥协,报警备案之馀还到消协投诉,成功让租车公司撤消这笔费用。
事主披露,她去年3月以400元(1200令吉)向麦波申一家租车公司租了一辆本田轿车,自驾北上吉隆坡。
“我依据租车公司的规定,签了一份密密麻麻的合约,因为合约太长字太多,我没看清楚就签了名。”
事主说,她星期五北上吉隆坡,星期日凌晨回国,一抵达新加坡就接到租车公司电话,指她在大马超速驾驶,要她立即把车归还租车公司。
她半夜还车时,租车公司职员才透露,车内的“速度追踪器”显示她在南北大道以130公里的时速超速行驶,违反合约“不准超速行驶”的规定,对方也指车身有刮痕,要她赔偿3892元(1万1676令吉)的罚款和“行政费”。
事主声称说,她是为了超越前方的车辆才超速,并没有长时间超速驾驶。
“虽然签了合约,但对方并没透露车内有追踪器,也没说时速不能超过130公里。我拒绝妥协,没想到他们几个月后竟然请来追债公司,三番四次上门讨钱。”
据悉,追债公司的职员态度恶劣,在事主家门前大呼小叫。事主经过这次教训后,今后租车前会读清合约内容和所有细节,避免吃暗亏。
她说,过去租车,从未想过车内会有安装速度追踪器。
“一般接到罚单,司机都会还钱了事,这次交警没开发罚单,反而是租车公司要罚钱。”
她怀疑,租车公司是想通过更多管道向顾客索取费用,而且利用追债公司来施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