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5日讯)轰动一时的台湾第一银行自动提款机(ATM)盗领案,台北地方法院周三审结,认定3名外国籍被告触犯妨害电脑使用等罪,判囚5年,服刑完毕后驱逐出境。
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依妨害电脑使用、诈欺、洗钱等罪,起诉3名被告分别是拉脱维亚籍主谋安德鲁、两名担任车手的摩尔多瓦籍男子潘可夫、以及罗马尼亚籍男子米海尔。
台北地方法院周三宣判,3人刑度一致,都依妨害电脑等罪判刑5年,各并科罚金60万新台币(8万4800多令吉),没收赃款7700多万新台币(1080多万令吉)。全案可上诉。
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7月10日晚间,有民众目击第一银行台北市古亭分行提款机不断吐钞,且有2名窃贼疑心虚逃逸,警方获报后向一银询问,才知事态严重。
嫌犯是以恶意程式入侵提款机,并透过通讯软件联系,在未插卡或未操作提款机的情况下,直接让提款机吐钞后,大量提领,总计有41台第一银行自动提款机遭盗领,共被领出超过8327万新台币(1170多万令吉)。
调查发现全案共22名嫌犯,但仅安德鲁、米海尔及潘可夫相继在宜兰县、台北市区酒店落网,其馀19人案发后搭机潜逃出境,已发布通缉。
安德鲁等3人否认犯罪,被逮后收押至今。他们在审理时曾否认是盗领集团成员,惟安德鲁、米海尔最终承认赃物罪,潘可夫则全盘否认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