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日讯)香港前特首曾荫权于在任期间涉嫌收受利益,包括接受租赁深圳豪宅的装修利益,被廉政公署起诉,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周二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
当天早上8时许,现年72岁的曾荫权偕同太太曾鲍笑薇抵达法院应讯,曾荫权在庭上被问及认罪与否时,他以广东话及语带沙声回应“不认罪”。
据报导,法院颁令,禁止媒体报导大部分内容。
“接受利益”控罪指他涉嫌在2010至2012年任特首期间,接受深圳福田东海花园豪宅物业的装修工程,使他在执行职务,即考虑和决定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申请数码广播牌照、交还调幅(AM)广播牌照,以及申请由李国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这3项申请时受到影响。
至于“行为失当”控罪则指曾荫权涉嫌在考虑和决定上述涉及雄涛广播的决策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或隐瞒,他与雄涛广播主要股东黄楚标,就东海花园物业的租赁进行商议;另外,他涉嫌在同一时期,建议向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授勋及嘉奖时,无申报何周礼当时获聘为东海花园物业进行室内设计工程,以及他欲利用授勋及嘉奖回馈何周礼。
曾荫权是香港第2位特首,于2012年卸任,卸任后被廉政公署起诉,是首位被起诉的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