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讯) 新加坡国家法院今天下午裁定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前财富规划员杨家伟(33岁)的4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全部成立。
法官说,被告是不可靠证人,证词不可信。涉一马公司洗钱案的杨家伟闻判时,神情镇定。
本案今年10月31日起开审。法官在控方9名证人完成供证后,裁定杨家伟表罪成立,而杨家伟也选择上证人栏答辩。 12天审讯在上月22日结束,展至昨天让法官裁定杨家伟4项罪名是否成立。
杨家伟面对的3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如下:
一、指他今年3月27日,要男子吴思伟向警方提供假资料,称转入Bridgerock和GTB投资公司的款项是吴思伟的投资。
二、指他在同一天,要凯文向警方提供假资料,称吴思伟转入Bridgerock和GTB投资公司的款项是吴思伟的投资。
三、指他今年3月企图妨碍司法公正,要乔斯(Pinto Jose Renato Carvalho)销毁他的膝上型电脑,以及不要来新加坡,以免被商业事务局传召问话。控状指该台膝上型电脑贮存被告和Amicorp Group交易往来的证据。
有关控状的刑罚是坐牢最长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一项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罪:
指他在同一个月,教唆乔斯蓄意妨碍司法公正,唆使乔斯告诉阿洛伊修斯(Mun Enci Aloysius)若被商业事务局问起,告诉该局他不清楚被告是否与Amicorp Group有交易往来。
如果罪成,刑罚是上述刑罚的1/4,法官明天下午三点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