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日讯)美国苹果公司的iPhone 6系列,被认定侵犯一家中国手机厂商的外观设计专利,面临禁售。苹果不服裁决,以违反程序、越权为由,将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告上法院,寻求翻盘。本案周三开庭审理。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今年5月认定,苹果的iPhone 6和6 Plus,与深圳佰利公司的手机100C只存在“微小差异”,侵犯佰利抢先在中国注册的外观设计专利,下令苹果停止销售这两款手机。
《北京晨报》周四报导,苹果公司不服上述裁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苹果公司方面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裁决,并宣告iPhone 6和6 Plus外观设计未侵犯佰利的专利权。
苹果方面主张,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行政程序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的行为;在处理决定中,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也存在错误。“两款手机侧面设计的区别并不是局部细微差别,而是有明显区别。”
参与庭审的佰利公司指出,iPhone 6系列上市前,公司曾发函苹果要求洽谈外观专利,却未得到苹果理会。“我们认为苹果公司应该尊重中国法律,不要试图破坏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据报导,两造在这场持续一天的庭审上激烈辩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择期宣判。
尽管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下令禁售,苹果仍在6月宣布,在上诉裁决未定之际,iPhone 6、6 Plus、6s、6s Plus和SE将继续在中国正常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