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7日讯 )智能手机业界两大巨擘、美国苹果公司(Apple)告韩国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侵犯设计专利,求偿近4亿美元,美国最高法院当地时间周二裁定苹果索赔金额太高,判定支持三星诉求,将案件退回下级法院审理。
综合媒体报导,美国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三星侵犯了苹果iPhone的3项设计专利,并要求三星向苹果赔偿3亿9900万美元(约17亿6790万令吉)。
虽然三星承认侵犯苹果的3项专利,但认为赔偿金额不合理,最终上诉到最高法院。
一审和二审判决的3亿9900万美元,相当于三星适用该3项专利后生产的Galaxy S手机、11个三星智能电话型号的盈利总额。但三星方面主张,用户不会仅因为该3项设计而购买手机,因此赔偿相当于盈利总额的金额是不合理的。
美国最高法院周二以8:0,全票通过了三星关于赔偿金过多的申诉,认为虽然三星侵犯苹果设计专利,但无需赔偿如此大的金额。由此,此案将重新在下级法院中继续进行审理,并由其决定新的赔偿数额。
赔偿金额待定
三星电子一名负责人表示,下级法院将评估三星侵犯专利涉及的是部分组件,还是整个设备。美国最高法院此次支持三星而非苹果,这一点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法院认定,专利侵权者如果设计仅涉及若干组件,而非整个装置的话,并非都必须交出使用剽窃设计所生产产品的全部销售获利。
三星和苹果之间的专利权诉讼始于2011年,当时苹果控告三星,坚称竞争对手三星剽窃其技术以及iPhone的招牌外观。本案是近几年来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的最受瞩目专利争讼之一。
三星最初因专利侵权面临接近10亿美元(44亿3080万令吉)赔偿,后来减至5亿4800万美元(24亿2800万令吉)。当中,对于侵犯iPhone圆角外观、边框及介面的设计专利,三星便需要赔偿3亿99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