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日讯)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宋哲周三发表文章强调,“一国两制”50年不变,香港拥有中央授权的高度自治范畴,因此香港根本不存在“民主自决”问题。
文章称,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一国”则是永远不变。“后2047前途”应是香港在“一国”前提下实行什么样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问题。这属于中央授权的高度自治范畴,所以根本不存在“民主自决”问题。
新华社报道,在当日出版的《华尔街日报》亚洲版上,宋哲发表了题为《“自决”在香港是个伪命题》的署名评论文章,从国际关系和外交的角度论述在香港谈论“自决”的误导性和迷惑性。
文章称,从历史讲,香港在鸦片战争前一直在中央政府连续有效管辖之下。从法理讲,1997年7月1日中央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国家宪法和基本法明确规定了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
从文化讲,香港与内地同宗同源、血脉相连,同属“中华文化”。既然从来没有什么“香港民族”,香港也非外国统治下的殖民地,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自决”问题。
故意偷换概念
文章表示,在英国殖民统治的100多年里,香港同胞从未享有过当家作主的权利。香港回归祖国后,在“一国两制”政策安排下,香港同胞才能真正当家作主,实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种高度自治,是很多联邦制国家内的联邦主体都不享有的。如香港享有独立的司法终审权,中央政府不在香港征税;而美国的州既无司法终审权,也要向联邦政府缴税。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还在香港大谈“自决”,只有两种可能:或是对“自决”有模糊或错误认识;或是别有用心,故意偷换概念,混水摸鱼。
文章说,“自决”是个有特定涵义的国际法语汇。二战后,《联合国宪章》等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确认了“自决权”,一批亚洲、非洲等地的殖民地国家获得了独立。
冷战结束前后,“自决”概念出现滥用和扩大化迹象,与“分离”混同起来。一些国家的地区以“自决”为借口提出“分离”要求。联合国前秘书长吴丹曾表示,联合国“不会接受所谓会员国特定区域有权从母国分离的原则”。
文章认为,无论意味著“独立”还是“分离”,“自决”都与香港隔著十万八千里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