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17日讯)丹麦一名未成年少女遭3名男子轮奸鸡奸,区域法院以事主曾与其中一人共舞“可提供非直接的同意性交讯号”为由判他们无罪,高等法院周一推翻极具争议的一审判决,才令3人入罪。
案发在2014年9月,当时17岁的糖尿病受害人在派对上相信喝了12个单位的酒,结果前所未有的酩酊大醉。受害人后来在社区会堂后的草丛被发现,她当时不省人事、身体多处擦伤、阴道及肛门割裂,身上胰岛素泵亦掉了,血糖水平较正常高数倍。
区域法院认为少女当时状态仍有能力同意性交(即使事主没有这样做),而且她受辱前不久曾与其中一名被告共舞,这“可提供非直接的同意性交讯号”,故今年4月判3名事发时17岁的被告无罪。
区域法院的判决惹来全国愤怒及示威。
高等法院周一裁定,受害人当时酩酊大醉兼受糖尿病影响,根本无法同意性交,判3名被告企图强奸或强奸罪名成立,其中两人判囚8个月,另一人则入狱3个月。
当地妇女组织欢迎裁决,并批评区域法院今年4月的裁决会立下坏先例,鼓励他人以同样手法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