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1日讯)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因支持香港独立,被指违反《基本法》而遭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取消立法会参选资格。为此,他周五傍晚召开记者会表示“非常愤怒”,并呼吁香港市民集会表态。
这是1997年香港政权移交中央以来,首次有人因被指违反《基本法》而被撤销参选资格。
受中国政府控制的香港《大公报》与《文汇报》周日称,香港选管会的有关决定得到“各界支持”,并称这是对“港独”势力“当头棒喝”。
陈浩天在记者会上表示,香港人不应向中国低头,直言“我的政见只需要向香港人宣誓效忠”。
陈浩天表明将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或提出选举呈请,寻求推翻有关决定。但香港媒体引述律师称,在9月4日选举前能有裁决机会甚微。
香港政府发言人在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特区政府支持选举主任依法就候选人提名是否有效作出决定。
陈浩天周五下午约4时30分接获官方电子邮件通知,称他先前报名参选新界西立法会提名无效。他表示,香港政府除了剥夺自己参选权外,还剥夺了很多香港人投票权,“他们想投票支持香港独立,支持陈浩天”。
他称,这次港府取消他的参选资格是预料中事,但这也成为中共历来最大的宪制危机。
香港第6届立法会选举周五下午5时结束提名,5个地方选区和29个功能界别的选举主任在为期两周的提名期内共接获154份提名表格。
此次换届选举将于9月4日举行,将由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各选出35名议员,共70人。
抵触基本法
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14日公布2016香港立法会参选人除需须按照法定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内签署声明,声明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外,还需签属一份“确认书”,确认明白“拥护基本法条文”,包括“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部分”、“香港直辖于中央政府”以及“基本法任何修改不得与中国对香港既定方针政策有所抵触”等。
陈浩天18日报名参选时,表明拒签确认书,但签署了提名表格中有关拥护基本法的声明。
选管会回复陈浩天的信件指出,尽管陈浩天已签署声明,但没有作出符合“立法会条例”规定的行为,并指陈浩天的竞选政纲、言行与“基本法”有“根本性抵触”,认定他“实际不、亦无意拥护‘基本法’”因此提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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