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5日讯)中共中央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儿子周滨,周三一审宣判坐牢18年,并罚款大约3亿5020万元人民币(2亿1847万令吉)。
中国官方新华社报导,湖北省宜昌市中级法院当天对周滨的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定,周滨和周永康共同利用周永康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约9804万元人民币(约6116万令吉),数额巨大,是周永康受贿共犯,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周滨伙同他人,利用周永康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折合1亿2400多万元,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身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滨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
同时认定,周滨具有自首、坦白、积极退赃、认罪悔罪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以其犯受贿罪,判处13年监禁;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8年监禁;犯非法经营罪,判处3年监禁,决定执行18年监禁,并罚款3亿5020万元人民币;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周滨当庭表示接受法院判决,不作上诉。
另外,宜昌市中级法院官方微博早前披露,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妻子贾晓晔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贾晓晔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坐牢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