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讯)新加坡瑞意银行前职员涉嫌冒签推荐书,让上千万美元款项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的前子公司,转入一家大马公司在本地的银行户头。这是控方首次公开此案款项的来源及收款方,并透露查案人员正一步步逼近资金源头。
被告杨家伟(33岁)上个月16日被控,控方在过去一个月内3次加控,包括昨天的一项新控状,杨家伟至今面对7项罪状。
主控官郭民力第二副检察长在庭上表示,调查工作已到了关键阶段。“查案人员逐渐逼近这些违法跨国交易网络的中心,也越来越接近资金流向源头,以及被告往来的主要人物。”
郭民力揭露,杨家伟的父母及妻子被怀疑洗黑钱而受调查。
根据新控状,杨家伟被指在2013年12月23日冒签一封推荐信,以让一笔1195万美元(约4815万8500令吉)的款项能顺利从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简称SRC),转入大马商人陈金隆(Tan Kim Loong,音译)的Affinity Equity国际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星展银行的户头。
控状中也提到,这封信发给花旗集团欧洲、非洲及中东区(EMEA)反洗黑钱及合规部门主管,有意让对方以为信是新加坡瑞意银行(BSI)高层所签署。
SRC曾是一马公司的子公司,现被归至大马财政部旗下,陈金隆则是富豪刘特佐(JhoLow)的生意伙伴。
控方也附上杨家伟与相关人士的电邮往来,提及的人物包括一马公司执行财务总监倪特伦斯(Terence Geh)、SRC前董事经理聂法依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和瑞意银行的高层。
杨家伟之前的6项控状罪名包括接收赃款、转移赃款、妨碍司法公正和欺骗。国家法院法官吴英章把案件展期至5月19日过堂,并批准继续还押杨家伟。
包括杨家伟在内,目前已有两名新加坡人与一马事件扯上关系而被控,另一名被告洪伟庆(34岁)面对一项行贿控状。洪伟庆已在星期一(9日)获准以10万元保释。(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