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29日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周四表决通过,严控在该国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NGO)。美国对此“深表关切”,担忧新管理法进一步收窄公民社会空间;敦促中国尊重及维权人士、记者等团体公民权利,及保障外国NGO在中国境内运作。
报导指,美国务卿克里表示,将为中美两国公民的联系带来负面影响,亦妨碍外国非政府组织与中国团体合作。这项法案,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在中国长期活动境外NGO有1000个,加上短期合作专案组织,总数或已达7000个左右。
据悉,新管理法要求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活动须登记,警方有权调查这些机构,也可将颠复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的组织,列入不受欢迎名单,不得在中国境内再设立代表机构。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发言人普莱斯表示,“这项法律将进一步收紧中国公民社会的空间,限制美中两国个人和团体的接触。”并敦促中国当局尊重公民的人权和自由,其中包括维权人士,记者,商业团体,从事发展的专业人士以及组成公民社会的所有人士,保护外国NGO在中国的运作能力。”
NGO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BC)中国业务副主席杰克·帕克表示,“由中国公安机关管理非政府组织注册过程,我们对此的最初反应是失望。”
国际特赦组织发表声明说,这条新法律的目的是进一步扼杀公民社会,必须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