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7日讯)已故的“中国船王”、中威轮船公司始创人陈顺通的两艘轮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日本海军征用,并全数损失。陈顺通后人经历70年4代人的努力,向中日两地法院提出诉讼,前年最终判决日本商船三井须偿赔陈顺通后人40亿日圆(约1亿4100万令吉)损失,但却因此引发家族争产,判决至今未能执行。
图推翻遗嘱图
英国媒体报导,这场胜利没有带来欢呼,反而在日益庞大的后代和债权人的队伍当中种下龃龉。陈顺通家族在中国的分支,又试图推翻陈顺通几十年前的遗嘱,将所有财产交由现居香港的长子一脉,指该遗嘱违反了在男女后代之间平等分配财产的中国法律。
陈顺通的曾孙陈中威表示,赢了案子后,这些人出现了。自己之前是原告,现在却成了被告。而在上海长大的陈顺通的小儿子陈干康表示,“因为中国强大了,我父亲租给日本人的船才最终获得赔偿。我相信现在更强大的法律体系也意味著,赔偿可以被平等分配。”
代理陈顺通家族中国分支的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先表示,此案涉及一个“非常有趣的法律问题”,即它应该适用1949年之前的中华民国法律,还是1949年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倘依照后者,则要求家庭财产在男性和女性幸存者当中平等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