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妇女因使用假履历,获得一家机构的录取为总裁(CEO)高职,从中赚取了87万港元(约44.2万令吉)薪金,而被控上法庭。香港法庭周二(3月29日)裁决被告诈骗罪成。
据香港《南华早报》报导,李琳(43岁)育有3名子女,她用假的推荐信和工作履历表,申请石竹国际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裁一职。
案情指出,该教育公司管理层在2011年聘用李琳,月薪为8万8000港元(约4万4758令吉),公司曾因她表现不理想为由。
但是,她两次避开被解雇,包括指怀孕需放产假,以及意外在厕所滑倒需拿病假。
该公司在她放病假期间,请了私家侦探调查她,之后报警指她用假履历。
警方接报后15个月,在2014年2月逮捕李琳,并于2015年6约正式起诉她。
香港法庭周二判决李琳的诈骗罪成,由于需等候被告的背景和感化报告,判刑延后至4月20日裁定。李琳暂时获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