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5日讯)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审结味全公司混油案,周五依诈欺取财罪判前味全董事长魏应充4年徒刑。他的委任律师表示,将提起上诉争清白。
中央社和《苹果日报》报导,顶新兼味全前董事长魏应充,去年因劣猪油案获彰化地方法院判无罪。
他另外被控为降低成本,指示味全从2007年起,向大统长基公司买进混掺铜叶绿素的劣混油品,以及恐引发心血管疾病的棕榈油,分别包装成纯橄榄油、调合油贩售,赚进1亿5000万新台币(1852万令吉)黑心钱。
台北地方法院历经近一年半审理,周五依诈欺、《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判魏应充监禁4年、味全前总经理张教华无罪,其馀被告监禁5个月到3年10月不等,味全公司另罚1550万新台币(191万令吉)。
魏应充的委任律师余明贤在判决后,随即以短讯告知魏应充结果,魏应充回复表示,感恩司法,有一些事实上的误解,谦卑自省,继续努力。
他表示,“我们绝无黑心,问心无愧”。余明贤则指对北院判决结果感到遗憾,也无法接受,他们将提出上诉争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