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日讯)全国人大发言人傅莹表示,根据中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执业要遵守宪法、遵守法律,如果律师知法违法也要面对法律的惩处。
中新社记者在人大记者会上问到,全国人大如何评价西方媒体关于“维权律师被捕”的报导。傅莹回答说,司法部门会依法处理。她同时表示,律师首先应该是守法的模范,而且很多人并不赞同“维权律师”这种说法,“好像要把我们的律师队伍做一个政治划分”。
她说,中国的律师队伍成长较快,现在已有30多万人;而在1978年中国恢复律师制度时,这一数字只有2000多。“无论是在社会生活当中,还是在经济活动当中,如果遇到纠纷、遇到困难,大家可能首先想到找律师搞搞清楚。”她表示,律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
傅莹同时强调,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也要得到保障。她指出,中国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律师队伍的健康成长,对各项法律的正确实施、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是不可或缺的。
另一方面,针对中国研拟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法”赋予公安部门监管权,引起非议,傅莹说,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在中国是很活跃的群体,现在中国已有7000多个NGO,主要是在环境、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带来有益的经验及资金。
她说,现在中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规范这个领域的活动,因此需要在法律当中明确哪些行为是“违法的、禁止的”,主要就是要提供一个“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而不是阻止或限制境外NGO在中国有益合法的活动。
傅莹提到,在“境外非政府组织法”草案中,是由公安部负责监管工作的,“在中国这也是中国的国情”。像外国人入境、居住要办手续,都由公安部门办理,所以“由公安部门负责这项工作,比较顺理成章”。